各相关学院、相关单位:
为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推进教师教育模式改革,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师厅〔2014〕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师〔2024〕67号)、《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深化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的意见》(华师〔2019〕174号)、《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深化优势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的实施方案》(华师〔2020〕96号)、《华南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生本博贯通管理办法(试行)》(华师〔2023〕9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实施“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工作,为做好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开展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和推荐人才;须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须突出和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二、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大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非术科类专业学生,须学习成绩优秀,入校在读期间(至推免时止)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内(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除外)。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非英语、翻译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不低于6.0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
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学生,须学习成绩优秀,入校在读期间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60%内。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英语须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且须获得省级以上专业竞赛奖励,竞赛性质和级别由学院确定。
申请“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在校期间具有以下学生干部经历之一:①曾任或现任如下校级及以上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包括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党建中心,校党委宣传部华南师范大学新闻社,校党委学工部“华师学工”新闻工作室、易班学生工作站、校党委保卫部国旗护卫队,校团委、校学生会或校团委直属机构;②曾任或现任如下院级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包括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建中心、易班学生工作站;③曾任或现任各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或级长;④曾任或现任校级兼职辅导员、学生兼职班主任。(3)港澳台、新疆、西藏生源的学生,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专项推免
“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旨在支持我校最新列入“国家最新‘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学科、教育部最新学科评估A类学科、省最新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和广东基础学科‘长基计划’相关专业”,开展本硕一体化培养。
【因为没有面向美术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遴选,所以具体内容略】
四、“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旨在推进教师教育模式改革,培养硕士层次的未来骨干专家型教师,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原则上为课程与教学论。
(一)培养学院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学院为: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心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等学院。
(二)遴选对象
学校师范专业中有志成为骨干专家型卓越教师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遴选推荐。综合得分由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占85%,奖励加分占15%。
(四)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
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含教师教育理论素养、教师教育实践素养、教师教育应变素养三个环节,各环节所占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提前向学生公布。具体考核由各学院组织。
1.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应包括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基础、课程与教学等;
2.教师教育实践素养可包括试讲或说课,即兴演讲等;
3.教师教育应变能力可围绕中小学教育改革主题考查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五)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其他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奖励加分细则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制定;未作规定的不得加分。
五、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1.制定、公布实施细则(遴选方案)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或遴选方案,经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单位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组织学生申请推免前向学生公布。
2.组织报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申请。
3.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生学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显示成绩而非系统打印成绩单为准)及奖励加分所依据材料的真实性,重点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作品)、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核学生的名单。
4.推荐单位审议并遴选。学院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后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异议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复议后报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材料需确保完整、真实、准确。
(二)学校审定
1.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核。
2.学校审定。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经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审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
(三)公示与公布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人选名单。
六、其他说明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鉴于入选“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的学生要求本硕一体化培养,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的学生要求本硕衔接培养,因此,有意在本校攻读“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的硕士学位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遴选;如有意攻读外校研究生的同学,请勿报名参加遴选。
3.“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含“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新兴光电子技术及其交叉科学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国优计划”推免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学生只能申请1项,不得兼报。
4.教育部2026届研究生推免新政策尚未发布,遴选工作如与教育部新发布的政策不一致,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5.各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经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
七、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于6月25日中午12:00前,将“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的指标申请材料(附件1.1)提交至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4日中午12:00前,确定“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候选人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将申请表和综合得分汇总表(附件1.1、附件1.2和附件3)报送至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科(石牌校园行政楼212室),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gw_hszsb01@scnu.edu.cn。
“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将相关材料(附件2)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纸质版材料不需要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按提交模板(附件2.10)整理好发送至hsxg02@m.scnu.edu.cn,具体提交要求详见相关附件。请有意报名同学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微信号:1803548368)后邀请进入思政拔尖专项咨询群聊。
“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工作联系人:本科生院蔡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0779;
“思政拔尖创新人才”联系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推免工作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032。
附件:【点击此处链接下载】附件.zip
1.“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申请和遴选材料
2.“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申请和遴选材料
3.“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申请和遴选材料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