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要求,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定于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三、组织机构
(一)校赛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办,由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协会协办。
(二)校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赛事的具体执行。
(三)校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校内、校外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指导等工作。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其中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本届大赛不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学生(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已确定升学的推免研究生(晋级决赛时限制比例),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本科生组面向本科三、四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推免研究生等已确定升学的学生),研究生组面向全体全日制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大赛期间举办大学生职业规划巡讲、校企供需对接、就业工作交流、一对一咨询、团体辅导、研习营等系列活动,贯穿于大赛全过程。各学院要围绕主体赛事,结合学院实际精心设计并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同期活动。
五、大赛赛制
(一)校赛采用院赛、校复赛、校决赛三级赛制。
(二)院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校复赛的选手。各学院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分组设置、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学院完成院赛选拔后,按照校复赛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选手参赛校复赛。
(三)校复赛由校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采取两轮网评的方式进行,第一轮网评遴选出获奖选手,第二轮网评遴选出参加校决赛选手。校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参赛、组织院赛等情况,向各学院分配参赛名额。
(四)校决赛由校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参赛学生选手约28人,其中成长赛道约10人,就业赛道约18人(本科生组与研究生组各9人)。
(五)校决赛后,校赛组委会将举办入围选手集训营。本届校赛中获得金奖及各赛道各组别银奖第一名的选手将有机会参加入围选手集训营。省赛选手选拔将与校赛入围选手集训营同步进行。集训期间,将安排专家进行针对性辅导,集训结束后,校赛组委会将根据省赛组委会核定的参赛名额、参赛要求,选手在集训营的综合表现,选拔并公布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选手名单。
六、奖项设置
(一)成长赛道。金奖4个、银奖约6个、铜奖约15个。
(二)就业赛道。金奖6个、银奖约12个、铜奖约18个。
(三)优秀指导教师。10个。获得成长、就业赛道金奖选手的第一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四)优秀组织奖。约6个,以报名参赛且提交资料的学生人数占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从高到低遴选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院。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4年11月24日前)
各学院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参赛热情,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广泛征集、培育优秀参赛作品,并组织学生自行登陆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按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指引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校组委会将根据报名参赛、组织院赛等情况,向各学院分配参赛名额,并于11月29日前公布校复赛名额分配表。
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各学院可鼓励发动学生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二)院赛(2024年12月1日前)
各学院要指定一名辅导员作为院级管理员、赛事联络员,负责赛事的筹备管理和沟通交流工作。院级管理员可使用校赛组委会分配的账号登录大赛平台管理、查看赛事情况。
各学院要在12月1日前完成院赛组织工作,完成本院入围校复赛的选手遴选推荐工作,要按照分配名额将《XX学院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复赛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hs805@scnu.edu.cn,并组织推荐选手上传参赛材料至指定系统与邮箱。
(三)校复赛(2024年12月7日前)
校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加校复赛的选手参赛材料进行两轮网络评审,择优选出晋级校决赛的选手,并于12月7日前公布校决赛选手名单。
(四)校决赛(2024年12月12日)
参加校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由评审团进行综合评审,决出金银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首届省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参赛选手所设定的职业目标应与所学专业相匹配,须始终保持一致,若在省复赛、省决赛中出现职业目标与校赛不一致的,则被取消参赛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在广泛动员上下功夫。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更多大学生了解大赛和报名参赛,将大赛与各类专题讲座、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形成工作合力,扩大大学生参赛覆盖面。
(二)在重点动员上下功夫。各学院要发挥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大赛。本届大赛单列高教研究生组别,复赛、决赛专门安排研究生晋级选手名额。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学院要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精准发动更多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以及“四新”领域的研究生积极参赛,提高我校选手竞争力。
(三)在职业引领上下功夫。各学院要鼓励支持大学生加强职业探索实践,引导大学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区域重点产业链、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双百行动”相结合,围绕所学专业找到与个人特质相匹配的职业方向。在此基础上,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做好选手挖掘和培育,遴选推荐本院优秀选手参加校复赛。
(四)在组织实施上下功夫。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同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要借大赛契机,通过组织培训、研讨、指导、评审等形式,培育生涯教育师资,形成职业规划指导中坚力量。要动员企业专家参与大赛,发动企业参加企业心选团以及提供实习和就业岗位资源,为院赛举办提供必要支持。要坚守育人底色,公平、公益、开放、节俭、廉洁、安全办赛,确保比赛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五)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员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十、联系方式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020-85211367;梁力,17620861592。
附件4:XX学院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复赛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