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3年接收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与名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130400 | 美术学 | 01.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 | 6 | |
130400 | 美术学 | 02.美术教育理论研究 | 3 | 含拟招4+2推免生3人 |
130400 | 美术学 | 03.中国画创作与理论研究 | 1 | |
130400 | 美术学 | 04.油画与实验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 2 | |
130400 | 美术学 | 05.美术与设计比较研究 | 5 | |
135107 | 美术 | 01.油画与实验艺术 | 5 | |
135107 | 美术 | 02.中国画 | 5 | |
135107 | 美术 | 03.美术教育 | 1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01.数字媒体艺术 | 4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02.环境设计 | 5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03.视觉传达设计 | 2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04.产品设计 | 4 |
三、报名申请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须在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前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 学院发出复试通知
我院将于2022年10月10日下午16:00前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回复
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022年10月11日下午16:00前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考生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身份证扫描正反面,学生证扫描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个人简历、作品集(内含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网址如下:(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向学院以邮件形式提交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文件格式:PDF文件;所有文件须放入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大小须≤100M),再压缩,并以“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姓名+复试资料审核”命名(邮件主题同名),在2022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011yz01@scnu.edu.cn,入学后须提交原件到学院复核。
四、复试
1.复试时间:10月15日(星期六)09:00-18:00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复试考核须验证身份证与学生证原件。
5.复试内容:复试分面试与专业水平测试,各占总成绩的50%。其中面试的测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20%)、专业素养考核(50%)、综合素质考核(30%)三个部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6159
联系人:荆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2年9月23日